2017最新起重機械使用安全工程師《生產(chǎn)技術》答疑
近日,各地發(fā)生了多起吊車安全事故,例如:淄博高青一吊車司機違規(guī)作業(yè),致民工高壓線下觸電身亡;上海一輛吊車與一輛校車大巴發(fā)生碰擦16名學生受傷等新聞見諸各網(wǎng)站。吊車使用安全始終需要我們反復銘記,為了各位起重機械使用者更好的進行操作,我們遂對2017最新起重機械使用安全工程師《生產(chǎn)技術》答疑進行了相關整理,望對大家有所助力。
問題:
起重機械使用安全要求?
答疑:
1、安全操作一般要求
a、司機接班時,應對制動器、吊鈞、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性能不正常時,應在操作前排除;
b、開車前,必須嗚鈴或報警,操作中接近人時,亦應給以斷續(xù)鈴或報警;
C、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,對緊急停車信號,不論何人發(fā)出都應立即執(zhí)行;
d、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(環(huán)球網(wǎng)校安全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),才可以閉合主電源,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,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;
e、閉合主電源前,應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;
f、工作中突然斷電時,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,在重新工作前,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;
g、在軌道上露天作業(yè)的起重機,當工作結束時,應將起重機錨定。當風力大于6級時,一般應停止工作,并將起重機錨定。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,當風力大于7級時,應停止工作,并將起重機錨定;
h、司機進行維護保養(yǎng)時,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警示牌或加鎖,如有未消除的故障,應通知接班司機。
2、安全技術要求
(1)、有下述情況之一時,司機不應進行操作:
a、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,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體,及斜拉斜吊等;
b、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,如制動器安全裝直失靈,吊鉤螺母防松裝直損壞、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;
c、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,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;
d、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;
e、工作場地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、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。
(2)、司機操作時,應遵守下述要求:
a、不得利用極限位直限住器停車;
b、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(diào)整起升、變幅機構的制動器;
c、吊運時,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,吊臂下不得有人;
d、起重機工作時,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;
e、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,校安全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)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,并用小高度、短行程起吊后,再平穩(wěn)地吊運;
f、無下降極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機,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,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(guī)定的安全圈數(shù);
g、起重機工作時,臂架、吊具輔具、鋼絲繩、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二的規(guī)定。
[免責聲明]:部分文章信息來源于網(wǎng)絡以及網(wǎng)友投稿,本網(wǎng)站只負責對文章進行整理、排版、編輯,是出于傳遞 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(nèi)容的真實性,如本站文章和轉(zhuǎn)稿涉及版權等問題,請作者在及時聯(lián)系本站,我們會盡快處理。
標題:2017最新起重機械使用安全工程師《生產(chǎn)技術》答疑
地址:/list_4/870.html
Copyright 2017-2020 宜昌精聯(lián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鄂ICP備15009580號-1 技術支持:湖北橘墨文化
公司主營主產(chǎn)品有起重機械安全監(jiān)控管理系統(tǒng)、起重機力矩限制器、起重機重量限制器、風速儀及起重機智慧管理系統(tǒng)等,已被正式認定為“國家高新技術企業(yè)”,并擁有多項具有自主知識產(chǎn)權的高新技術產(chǎn)品。歡迎新老客戶咨詢!鄂公網(wǎng)安備42050702000101